发布日期:2024-02-24 05:43 点击次数:64
(原标题:深圳市利森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被罚款5000元)
金融界2024年2月12日消息,深圳市利森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因消防设施、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,被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洪梅大队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。
根据公告内容,2024年2月4日,深圳市利森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消防设施、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(疏散指示标志故障)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,以上事实有深圳市利森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《消防监督检查记录》(编号〔2024〕第0038号)、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(东洪消限字〔2024〕第0002号)、负责人苏子海的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4张等证据证实经过进行详述。
深圳市利森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,构成了消防设施、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规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,现决定给予深圳市利森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消防设施、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(疏散指示标志故障)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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